华容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华容区,隶属湖北省鄂州市,位于鄂州市西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地处地处东经114°30′至115°05′,北纬30°至30°36′。东连市区,北与黄冈市团风县、武汉市新洲区隔江相望,西与武汉市洪山区接壤,南与鄂城区长港镇为邻。全区总面积413.2平方公里,辖华容、段店、庙岭三镇和蒲团、临江二乡,华容区总人口25万人(2016年)。2016年,华容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39亿元,与2015年相比增长7.9%。著名景点有蒲团新石器遗址、觉华寺。截止2012年底,华容区辖华容镇、段店镇、庙岭镇3个镇和蒲团乡、临江乡2个乡;共有77个村,1028个村民小组。华容区属典型的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摄氏度,极端最低气温-12.4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40.7摄氏度。无霜期年均266天,年降水量1315毫米。历年积雪最深为23厘米。年平均日照射时数1995小时。主要灾害性天气有春季的“倒春寒”、低温连雨、大暴雨、龙卷风和盛夏初秋季节的伏秋连旱。